財務課的一開始,通常是介紹企業責任。照例,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又被我痛打一頓。有個學生非常不滿意,寫了封長信來表達他的困(ㄅㄨˋ)惑(ㄕㄨㄤˇ)。裡面引用了歐巴馬愛將,即將競選麻州聯邦參議員的華倫Elizabeth Warren所講的一段話:
「在這個國家沒有人是靠自己致富的,沒有人。你蓋了個工廠?很好。但我要告訴你,你搬運你的商品到市場,所使用的道路,是我們社會其它人出錢修的;你請的員工,是我們社會其它人付錢教育的;你在你的工廠裡十分安心,因為有我們其它人出錢請的警察和消防隊。」「現在聽好了,你蓋了個工廠,結果出了個了不起的產品、點子,很好。上帝保佑你。你留著你一大部份的財富,沒關係,但實際上運行的社會契約(the underlying social contract)說,你拿了你的那一份,但也要付出,讓下一個年輕人也可以發大財。」
漂亮的不得了的一段話,但我看了卻不寒而慄。
這種「你泥中有我,我泥中有你」的社會契約,並不是華倫說的,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基石,而是貨真價實的社會主義思想。崇高的社會主義思想,講究的是「我為人人,人人為我」,然而要求人人奉獻犧牲,最後通常落得只要求別人奉獻犧牲,而自己還是盡可能地要吃好住好用好。社會主義下,社會資源還是要分配,但不再是講究自願性的交換,而是為了群體,為了國家社會,把分配資源的權力給了政府,給了所謂的「集體力量」。可這政府還是人作的,裡面還是一堆自私鬼,到頭來分配正義還是不見了,位大權大,房子車子就大。更慘的是,還賠上了個人自由。所以我很怕這種,for the greater good,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的所謂社會正義。
所以請告訴我,成功的企業家合理的那一份是多大?誰來決定到底多大?如果年輕人要成功,都得靠別人的施捨,那這種成功,不要也罷。
如果說歷史學家都是修正主義者的話,政治人物更是。而華倫更是持修正主義的政治人物裡的佼佼者,因為至少在美國,道路、公共安全、國民教育這些公共財,不是為了這些所謂的社會契約而建造、施行的。在美國,個人人身自由和財產自由是在所有的集體利益之上的,你是不可以隨意拿集體利益來剝奪個人自由、私有財產的。我們之所願意繳稅造橋舖路、僱用警察消防、建立國民學校,是因為這些公共財是無法憑一己之力提供的,所以我們願意透過代議民主的合法程序,犧牲一點個人的財產,來獲取這些公共財。怎麼會是因為我繳了一點稅,我就有資格主張擁有別人辛苦努力付出的成果呢?
這個歷史發展的順序不可搞錯,因為搞錯了,自由就輕易地被社會主義掉了,財產就被圈地掉了,努力就被共有化掉了。